关于我单位参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的公示
发布日期:2021-09-15 |
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》(苏建函科〔2021〕313号)文件要求,现对我单位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如下:

公示期为2021年7月20日-2020年7月26日,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单位反应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。凡匿名、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李东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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